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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保卫处
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出入门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 2019-11-15   浏览次数: 917

为规范学校人员、车辆、物资出入门管理,确保学校各项管理活动有序推进,保障学校人员及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适用于出入学校校区的人员、车辆、物资的管理。含徐汇校区、闵行校区及普陀校区。

三、相关职责

1.安全保卫处为人员、车辆、物资出入校区的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《物资出门证》的发放。

2.保安人员负责校区人员、车辆、物资出入管理的执行、监督和检查工作。

3.人员、车辆、物资出入门时的当事人应主动办理出入门手续,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。

4.安全保卫处负责《物资出门证》的审批。徐汇校区、闵行校区及普陀校区由校区后勤安全负责人审批。

四、人员出入门管理

1.外来人员进入校区时,一律在门卫室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,并查明来访事由,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及填写《会客登记单》后,进入校区。

2.外来人员进入校区时应自觉遵守本学校有关规定,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询问和检查,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。

3.外来人员出门时,由被访人员送达门卫室或将被访人员签字的《会客登记单》交与保安人员后,方可离开校区。

五、车辆出入门管理

1.员工车辆(包括轿车、自行车、电瓶车及摩托车)依次停放在指定停车位,不得随意停放。

2.经常性进入校区的学校公务车辆和师生私家车辆,须到安全保卫处办理《校园车辆通行证》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进校。

3.外来车辆进入校区,应办理登记手续,依保安人员的指引,将车停放在指定的地点。如因送货需要,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,经保安人员同意,将货物送到卸货地点,卸完货后应立即将车辆开出校区。

4.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过夜,若需过夜需向安全保卫处申请,待审批后,方可在学校停车过夜,不许司乘人员与车辆一起在校区内过夜。

5.校区内禁止车辆鸣笛、超车和快速行使,车辆出入校区时,应减速慢行,并自觉服从保安人员调度。

6.出校车辆须接受保安人员对车辆货箱和车内的例行检查,车辆中如载运物资时,须提供《物资出门证》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准后方可出校区。

六、物资出入门管理

1.送货车辆入厂时,须在门卫室的《外来人员/车辆登记表》上登记、换证,由学校相关部门确认后入内。

2.门卫室原则上不提供物品寄存及管理。

3.工程承包商、协作厂商及其他业务上往来的厂商或个人携带的工具、机器、物品等,应于进校时在《外来人员/车辆登记表》上先行登记,出厂时保安人员凭登记表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。

4.学校所有物资出门必须开具《物资出门证》,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准以后方可放行。

5.《物资出门证》办理流程:

5.1 经办人到安全保卫处网站下载《物资出门证》一式两联,经办部门留存一联,门卫保安一联核对物资并定期交与安全保卫处。

5.2 经办人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,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同意。

5.3 经审批签字的《物资出门证》交至门卫。

5.4 保安人员验单、核对物资、放行。

6、严格夜间、节假日期间物资出入门,不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,不可放行。

7.保安人员负责对携出学校物品的清点、检查和登记及收存相关单据,不符合出门手续的一律不得放行,保安人员有权询问或扣留。

七、 附则

1.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根据情节轻重,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责任。

2.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保卫处,如出现分歧,由安全保卫处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处理。

3.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
安全保卫处

2019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