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学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启用的通知
为满足师生员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,规范校园安全用电,学校在奉贤校区4处建设了充电桩,已完成安装调试。现将有关使用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充电桩设施分布配置情况
序号 | 位置 | 设备 | 数量 | 配置 |
1 | 中德G楼东侧停车位 | 直流桩 | 1台 | 60KW(双枪) |
交流桩 | 6台 | 7KW(单枪) |
2 | 实训北路东侧停车位 | 直流桩 | 1台 | 60KW(双枪) |
交流桩 | 6台 | 7KW(单枪) |
3 | 图书馆西侧停车位 | 交流桩 | 4台 | 7KW(单枪) |
4 | W楼北侧停车位 | 交流桩 | 2台 | 7KW(单枪) |
二、办理流程
1.填写申请表:在学校安全保卫处网站下载《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申请表》(学校网站—组织机构—行政机构—安全保卫处—下载专区),并填写相关内容。
2.二级部门审批:《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申请表》由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。
3.安全保卫处审核:将《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申请表》、行驶证复印件、驾驶证复印件及保单(正本)复印件,递交学校安全保卫处。
三、收费标准
收取基本电费0.636元/度(同国家电网电价标准),本校师生不收取服务费。
四、安全须知
1.非新能源汽车请勿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。
2.新能源车充电时须有序停放充电。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请及时移走,以方便其它新能源车充电。
3.为规范校园安全用电,自充电桩启用后,校园内不得私拉电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。
五、业务咨询
联系人:倪老师 咨询电话:021-57134081
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申请表.doc
安全保卫处
2019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