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保卫处 武装部
安全保卫处
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9-01-07   浏览次数: 1040

各教学单位、职能部门:

2019年寒假在即,为切实保证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及寒假,防止校园内各类案事件的发生,现将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及时排查与整改安全隐患

放假前,各部门要要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的安全检查自纠工作,对所辖的办公(教学)场所、实训室、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计算机房、锅炉房、燃气设施、供电设施,以及存放贵重器材、设备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彻底的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、及时整改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;密切关注雨雪冰冻、寒潮等天气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因素,提前做好应急准备。

二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

各部门应结合春节寒假特点和工作实际,开展线上线下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学习有关安全知识,增强师生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传销、防不良校园贷、防食物中毒、防交通事故、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逃生避险、自救互救能力。

特别提醒学生,一是在旅途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加强看管,谨防钱物被盗、被抢、被扒、被骗;二是遵守交通法规,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;三是教育学生假期不参与赌博、传销、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;四是加强校外安全,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、拥挤踩踏等原因造成意外伤害。

三、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

(一)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寒假期间进入校园人员的管理,保障校园有序开放,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;禁止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;

(二)寒假期间有工作安排的部门,要在放假前至安全保卫处备案,加强管理、安全生产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;

(三)寒假期间,有学生留校住宿,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,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;

(四)各部门要及时掌握雨雪、寒潮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,及时提醒师生做好预防,若遇有紧急突发事件,应妥善应对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紧急信息。

 

 

安全保卫处

2019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