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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外地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
发布时间: 2012-03-19   浏览次数: 2163

关于外地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 

 

一、   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文件规定,外省市生源新生经市教委审批后可以迁入学院的学生集体户口,毕业时必须迁回原籍

二、    户口迁入地址: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洪南路245号。
三、    因办理申报约需一个月时间,请已迁户口的同学将“户口迁移证”报到时交保卫处,等待通知再办理申报手续。

 

保卫处联系电话:57134081、分机57131333/1110